10月13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配发专家解读文章。我院陈敦副教授撰写的《贯彻落实“双减”政策 修订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一文位列其中。该文从法律角度对示范文本的修订目的、修订内容以及示范文本的解释适用等作了解读说明。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旨在进一步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质量,化解校外培训中产生的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院坚持服务国家和首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国家和首都地区培养一流法律人才,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陈敦副教授自2013年受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合同监管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以来,针对部分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同格式条款,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开展了多次专项合同评审工作,并提出具体、严谨、详实的评审意见,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利用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履行合同监管工作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发挥了专家的指导作用。本次参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及解读工作,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保障校外培训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附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moe_2082/2021/2021_zl63/202110/t20211013_572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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