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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颜苏副教授参加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决定”的专家论证会并接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的采访


   4月28日上午,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组织的有关“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区决定”的线上专家论证会。会议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主任潘临珠同志主持,北京市人民政府司法局、商务局等部门的同志参加,会议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委党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深入论证和研讨,我院国际法学系系主任颜苏副教授应邀参与会议。

会议围绕《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区决定》的修订稿有关内容展开论证和讨论。与会专家给与《决定》修订稿高度的评价,认为短时间内成型这一重要法规,对于推进北京市“两区”建设和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对于“两区”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与会专家认为《决定》覆盖面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是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法规。同时,与会专家也指出,《决定》中的一些具体的用语、相关领域的措施、条文之间的协调,还可以更进一步的打磨,以期在《决定》通过后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我院颜苏副教授作为《决定》起草团队的成员,对市人大、市商务局和市司法局等单位领导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表示认同。同时对于在《决定》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的考虑和取舍,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表示在会议之后将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决定》文本。

4月11日,颜苏副教授接受北京市人大研究室有关北京“两区”建设以及《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区决定》的采访,他指出:在北京设立自贸试验区之前,全国已经有一些省市设立了自贸试验区,但北京自贸试验区有自己特殊的发展定位。《条例》明确了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定位,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立足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助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着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条例》很好地体现了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的趋势。我们留意到,相比货物流通贸易为主的其他省市自贸区,北京自贸区功能定位侧重于服务贸易。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这“两区”叠加,以后“两区”之间的互动会更多,相互之间的影响也会更大。北京是中国数字经济的创新源头、开放源头,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军城市、标杆城市,数字经济是北京自贸区的三大特征之一,也必将成为北京自贸试验区的一块金字招牌。《条例》抓住了北京自贸试验区的显著特点,反映了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在法律法规体系框架之内,北京如何能够积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打造数字贸易发展新高地,争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不断增强北京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都还需要更多细节探索。《条例》对北京自贸试验区建设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未来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近年来,我院积极响应学校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北京 “四个中心”“两区”“三平台”建设需要的号召,依托经济法学系和国际法学系,组建菠菜广告投放平台“两区”立法研究团队,为推动“两区”立法贡献了法学学科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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