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式现代化与保险法修订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承办,北京杰纳瑞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办。近50位来自高等院校、司法系统以及实务部门的学者和嘉宾参加了本次会议。
董彪教授应邀出席研讨会并作为议题三:“保险公司退出与监管”的评议人进行点评。他认为,当前我国保险法仅关注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缺少对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的关注。目前,我国公司法正处于修订中,二者的衔接与协调十分重要。在保险法修订过程中,需要处理好两组关系:一是保险法与相关的其他特别法(如条例、管理办法)的关系;二是保险法与其他法律制度(如民法典、公司法和破产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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