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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来明教授、郝思老师指导学生举办“2022级商法研究生第二次读书会”

03月07日,学院吕来明教授、郝思老师指导所带的研究生举办2022级第二次读书会,结合读书会的意义和目的,对数字经济时代财产权制度的更新或构建进行研讨。

与会同学围绕《所有权的终结:数字时代的财产保护》一书依次进行读书分享:刘璐璐详细分享了所有权的终结并非所有权的消失,而是指所有权在未来或许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以及如何应对所有权不确定的未来,最后以QQ音乐的例子作为结尾。武海涛以框架图列述整书框架,指出本书的核心问题是我们能否拥有自己的数字商品,最后指出数字时代法律和技术方面的改革之路,侧重于区块链方面,以此持续满足各种需求。闫靓瑜分享了从物理载体到数字发行授权系统再到订阅流媒体服务的四点原因,最后在郝思老师的指导下加入了若为保护消费者应将终端许可界定为合同还是许可协议的思考。董洋以“我们能否拥有自己的数字商品”作为引入,指出作者所破除的关于财产权的三方面大众观念,主张财产权是一种权利束的概念,财产权人所控制的是其他人与该物互动的方式,而不是物本身,并强调权利用尽规则的合理适用基础是无论该复制件根据权利用尽规则转移多少次,最后总是只有一个人持有该复制件。刘人宁认为在数字时代所有权的衰微或许是必然趋势,针对此问题提出可制定“菜单式”可理解知情选择权以及加强公私法融合保护的解决途径,最后对所有权的终结这一表述从功利性、道德性和现代性三个维度发表了自身的建设性见解。刘良园分享了所有权限制的解除方法,最后指出中外面临的法律问题是共通的,对问题的忧虑以及尝试解决的努力也是共通的。

郝思进行了点评。对与会学生读书的积极态度、深入程度进行肯定;她指出可以借鉴本书使用的讨论方法如经济分析方法等来寻求论据,从历史源流角度进行分析,考虑写作的不同历史背景,并且可以将创新用于写文章;同时指出不同的制度构造没有正确与否,要做的是迁移知识为我所用。

  吕来明指出,看本书也要跳出书本,要引起我们对制度本身的思考。同时引入在数字时代是特别要开始强调的是权力运力规则在数字时代受到冲击;消费者本身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权利,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利益,涉及到消费者的选择;在法律手段上,我们现在所用的数字版权管理协议涉及到是知识产权法以及合同法,和传统的财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冲突的边界在哪儿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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