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线
根据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专业和成绩,我院各专业复试线如下:
民商法学:352分
经济法学:333分
诉讼法学:323分
法律硕士(法学):322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312分
政治和英语最低44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最低66分。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复试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有关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1.复试申请、资格审查与考试安排
学院各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并明确复试时间后,将尽快通知第一志愿的考生及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时间:各复试小组确定后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各复试小组确定后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要求
学院将严格检查考生本人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与考生网报信息是否一致,并仔细核对考生证件原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学院并将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分类整理,并妥存备查。
另外,申请调剂的学生请带签好名的调剂申请表及成绩单打印件。考生须携带证件及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政审表、体检表(政审表、体检表在研究生部网上下载,网址:http://yjs.btbu.edu.cn/zsgz/cyxz/108291.htm),并将信息填写完整,贴上照片,并按要求盖章后在资格审查时带来。
(2)往届生: 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明(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纸型为A4纸,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政审表、体检表(政审表、体检表在研究生部网上下载,网址:http://yjs.btbu.edu.cn/zsgz/cyxz/108291.htm),并将信息填写完整,贴上照片,并按要求盖章后在资格审查时带来.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要求资格审查外,在进行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交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盖章的一份“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需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还需《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纸型为A4纸,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复试费
按照教财[2009] 5号文件规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交100元复试费。学院将复试费收齐后将名单和复试费一并交财务处。
三、复试安排
1.民商法专业、经济法专业、诉讼法专业: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9点—10点
专业笔试时间: 2017年3月22日上午10:00—12:00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面试时间:2017年3月22日下午14:30综合素质
注:具体地点将通过短信发送
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9:00—9:30
专业笔试时间: 2017年3月24日上午10:00—12:00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面试时间:2017年3月24日下午14:30综合素质
注:具体地点将通过短信发送
复试基本内容: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英语水平等。考生面试时提交个人陈述表。
四、复试成绩与选拔原则
复试选拔的原则:符合教育部2017年国家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考生的录取以最终成绩为准,按照“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报考本校的一志愿考生,同一批次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专业素质面试×70%+英语听力、口语×30%)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时笔试成绩、面试的专业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均为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试成绩有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1号菠菜广告投放平台东校区1号楼2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988715
学院招生网址:http:/
电子邮箱:jiangt@btbu.edu.cn;
联系人:姜老师